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评估,是为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等,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养老服务评估可以由基层民政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以及养老机构单独或者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可分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补贴领取资格评估等。各盟市要依据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老年人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评估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介入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理确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评估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持续推进建立12349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对接供求信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家政预约、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依托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站、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紧急救援、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养老机构建设小型、连锁化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
(赵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