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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盾护农”行动成为农资市场监管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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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永光 信息来源:北方头条网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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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7年全区红盾护农及农资市场监管成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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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全面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是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是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红盾护农”行动始终是自治区工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从服务“三农”工作的大局出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全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红盾护农”已成为农资市场监管一大亮点。2016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农资1120批次,立案查处案件511件,保障了农牧民合法权益,服务“三农”发展成效明显。

        2017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全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提早部署“红盾护农”行动和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着力抓好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和农牧民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根据农牧业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紧扣农时,在春耕、夏播、秋收时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作法是:抓重要农资商品。以化肥和农膜为重点,查进货渠道、标识标签、引人误解或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和广告、“傍名牌”、网上销售假劣农资等;抓重点区域。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资销售相对集中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抽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力求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抓制度落实。进一步督促农资经营者完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经营主体预先赔付”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抽查。

        我们开展了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将2016年抽检不合格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商品作为抽检的重点。完善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销毁制度,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

        三是加强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通过评选命名一批农资经营管理规范、诚信守法、产品合格、信誉服务好、消费者满意和示范性较强的“农资经营示范店”,督促农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对“农资经营示范店”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复核,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对“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监管水平。

        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的功能作用,夯实基础数据,确保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和运用,提升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抓好系统建设和整合,实现与登记、执法办案、12315 消费者举报,企业信用分类等业务应用系统的相互关联,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着力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可追溯力。

        五是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加大涉农涉牧合同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经营者、农民的合同法律意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帮扶涉农的企业、经营者、农民正确签订合同,大力推进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当事人诚信履约行为。以特色农业为重点,制定推行具有区域特点的合同示范文本,服务“三农”发展。

        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内蒙古工商局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抽查机制,推动当地政府部门尽快完成相关制度的建立,形成部门联动。利用自治区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对当地的农资经营户的年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截止目前,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区 12 盟市(不包括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辖区内的所有农资销售企业及农资经营户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检。重点是将2016年存在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和网上购买的、进货渠道不明的、标识不清的、农民常用的、新进入市场的农资商品。抽检品种包括:肥料、农膜。肥料包括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氮肥、磷肥、钾肥等,共抽检农资商品1424批次。其中:化肥1238个批次,合格1150个批次,合格率为92.89%;抽检地膜186个批次,合格92个批次,合格率为49.46%。从抽检结果看,我区地膜合格率较低,下一步将把地膜经营市场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经销不合格地膜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抓紧处理不合格农资商品案件,对典型案例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对网上销售、电话推销、上门服务等新业态销售农资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对销售不合格农资的经营者,不仅要依法处理,各级协会也将加大规范和治理力度。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继续将红盾护农工作引向深入。


(赵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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