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金融机构需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以下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本次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养老内蒙古分公司)通过释义和案例与广大金融消费者共同回顾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希望广大金融消费者可以藉此提升消费信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财产安全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案例:王奶奶称其儿子在外地突发重疾,急需钱做手术,到银行网点办理转账业务。工作人员发现王奶奶并不认识收款人,于是帮助王奶奶联系核实。最终发现是王奶奶遭遇了电信诈骗,工作人员的谨慎行为依法保障了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防止了王奶奶财产受损。
二、知情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案例:王先生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办理时工作人员向王先生推荐了一款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未提示产品风险。产品到期后王先生支取资金时发现有损失,遂将该银行投诉至银保监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没有详细向王先生说明产品投资方向和可能的风险,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案例:李先生在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工作人员告知不办理该行的信用卡就无法办理住房贷款,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同时办理了信用卡。银行这种业务捆绑操作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释义: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案例:王女士在某互联网平台办理了小额贷款业务,还款时该互联网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还款失败,同时产生了逾期罚金。王女士电话联系互联网平台处理还款失败,却被该平台告知贷款协议中有“借款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逾期还款,均应全额向我平台支付本金、利息、罚息,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约定。该平台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五、依法求偿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案例:李女士购买了一款医疗保险,某日,李女士因意外住院,遂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申请,但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收到李女士申请后未告知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告知是否准予理赔。该保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六、受教育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案例:某养老保险公司定期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企业年金基金基本运作流程、主要投资资产、各类资产的收益特性和风险特性、待遇领取条件等内容,倡导职工理性面对市场收益波动,受到企业职工的广泛好评。该养老保险公司的宣传教育行为有效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七、受尊重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案例:张大爷是一名拾荒者,平日里以拾荒的小额收入为生。某日张大爷带着多月积攒的小额钞票去银行办理存款,工作人员却以其穿着破烂、金额过于琐碎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存款。该银行的歧视行为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八、信息安全权
释义: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案例:某消费者向监管部门反应,某银行未经自己授权允许,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该银行行为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
国寿养老内蒙古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拨打金融机构官方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2.向有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侵害事项(根据国务院最新改革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由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3.自主协商和监管投诉均无法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以上知识普及,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提升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