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了解到,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工作于近日开始,截止日期至3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提示信息”弹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确认结报单,查看核对2023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并勾选申请记录,点击下一步;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界面,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并选择接收手续费的银行账户,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内蒙古税务部门温馨提示,申请年度为2023年的手续费退付,结报期限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非税款所属期。收款人名称和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和银行账号,提交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至相应的银行账户内。(百号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