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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旗县获批国家第三批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原创
作者:赵永光 信息来源:北方头条网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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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同意我区林西县、奈曼旗、固阳县、正蓝旗、集宁区五个旗(县、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有13个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其中:第一批试点地区为扎兰屯市、和林格尔县、巴林左旗;第二批试点地区为托克托县、准格尔旗、五原县、阿荣旗、土默特右旗;第三批试点地区为林西县、奈曼旗、固阳县、正蓝旗、集宁区。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入选试点的旗县将围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以及融资难融资贵、证照办理环节多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园区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优化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环境。同时,各试点旗县将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对于获批试点的旗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联合通过多项金融政策支持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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