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0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下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一手抓改革,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提升基层医疗质量,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手抓改善,通过巩固成果、创新服务、科技支撑、宣传引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和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实施方案》强调,2018—2020年,进一步巩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举措,将其固化为医院工作制度,不断落实深化。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利用3年时间,努力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各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要围绕工作计划开展本领域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每半年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质控中心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医学检验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尽快启动呼包鄂地区三级医院室内、室间质控等工作,研究制定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维权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共同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托内蒙古医院协会开展“新时代改善医疗服务示范” 创建评选活动。继续委托医师协会开展医师定考工作,将行动计划相关内容纳入考核内容,调动广大医师参与行动计划的积极性。内蒙古医院协会和医师协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