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区地税系统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惠农惠牧税收优惠政策,截至6月底,全区地税系统累计减免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1.5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区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为确保涉农涉牧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地税机关转变服务理念,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由过去的“等着要”,变为现在的“追着送”,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主动提醒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落实到户,切实提升了主动服务意识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辅导。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广播、手机短信、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微博、微信、12366热线等宣传渠道,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宣传辅导,同时结合企业特点对农林牧渔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辅导,有力提升了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切实促进了涉农涉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到户和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走样,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人员、税收管理员等基层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准确掌握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政策要点、备案资料等相关内容,切实提升了地税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简化减免税流程。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将包括农林牧渔所得额减免在内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即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先行享受税收优惠,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办理备案手续。为了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今年汇算清缴期间我局推出了网上备案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和享受税收优惠,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
五是强化后续监督。为了加强对优惠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我局定期从“金三”征管系统抽取享受农林牧渔等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企业名单和免税数据,推送基层税务机关进行核实整改,对应享受而未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及时提醒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对不符合优惠条件而误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整改,尽可能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赵永光)